
天朗氣清,又是工作的好日子。
客戶:我司成立愛心池,約定員工和公司共同承擔資金來源問題。員工抽取小部分工資、企業抽取部分經營利潤注入愛心池,用于幫助生活有困難的同事及同事家屬。但匯算清繳時發現,無論員工個人還是企業,捐贈部分均不能在所得稅稅前扣除。有什么好的建議嗎?
小編支招:利用“公益捐贈稅前扣除政策”進行籌劃。注冊成立公益性社會組織,并申請稅前扣除資格,躋身;員工個人或企業將愛心池款項捐贈予公益性社會組織,公益性社會組織向其開具公益捐贈收據,加蓋公章;收到公益捐贈收據即可于所得稅稅前扣除。
客戶:哇!真想馬上去申請一個公益組織。如何申請呢?
小編:不急不急!首先并不是申請即可稅前扣除,只有向取得“稅前扣除資格”的公益慈善組織捐贈,才可所得稅稅前扣除。要有資格需先設立,設立組織應向民政部門申請。設立流程如下:
Step1:申請材料準備
材料 |
內容 |
設立登記申請書(自擬) |
明確設立意愿,以及該組織符合《慈善法》規定的宗旨、業務范圍等情況的說明 |
理事會(會員大會)會議紀要 |
履行內部程序,召開會議的議題中必須包含申請慈善組織的相關內容 |
章程草案 |
財產管理使用、項目管理制度、終止和剩余財產處理等 |
客戶:申請了公益組織后,如何才能取得稅前扣除資格?
小編:根據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7號)規定,要求如下:
條件 |
詳細內容 |
對應法規 |
社會團體的限定條件 |
法人經營、健全財務制度、法人為資產所有人、捐贈人不參與財產分配、專一事業、 |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7號第四條第一項、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 |
送報 |
每年3月31日前報送:專項信息報告(內含:收支、資產負債、募捐及捐贈、管理支出、比例) |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7號第四條第二項 |
比例 |
具有公開募捐資格:前兩年慈善事業支出/上年總收入>=70% 前兩年管理費/當年總支出<=10%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:前兩年慈善事業支出/上年凈資產>=8% 前兩年管理費/當年總支出<=12% |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7號第四條第三、四項 |
資格 |
非營業組織免稅資格,且未過期 |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7號第四條第五項 |
違法 |
未受到行政處罰、未被登記為失信名單 |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7號第四條第六、七項 |
評級 |
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為3A以上(含3A) |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7號第四條第八項 |
綜上,若企業長期存在愛心池捐贈情形,不妨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設立公益組織和稅前扣除資格,匯集愛心款項。如此,單位和員工皆可憑票據在所得稅稅前扣除愛心捐贈支出。